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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作者:紫轩藏品日期:2013-09-14人气:3184 评论: 条发表评论

基本参数
志号 纪30 类别 纪字邮票
每套枚数 2 枚 印刷方式 胶雕套印(无背胶)
每套面值 1200圆(旧币) 发行日期 1954-12-30
序号 名称 面值 发行量
1 工农与宪法(棕色) 400 圆 800 万
2 工农与宪法(红色) 800 圆 1000 万

纪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原意是指“组织”、“确立”和“结构”。在古代罗马帝国的立法中,“宪法”一词指皇帝的“诏书”和“谕旨”,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条文。中国古籍中早已出现过“宪法”一词,例如,《尚书》记载:“监于先王成宪。”《国语》记载:“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但这里所指的“宪法”都是一般法律,而非国家根本大法。只有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所制定的宪法才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

英国是世界上制定宪法最早的国家,由17世纪起的一批宪法性文件所构成,被称为不成文宪法。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资本主义类型成文宪法。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1918年苏联制定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苏维埃联邦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宪法和普通法律不同,它是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一切法律都要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故宪法也叫“母法”,其他法律叫做“子法”。

19世纪80年代,当时的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一书中,首先使用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词。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自此,“宪法”在中国也开始成为特定的法律专用名词了。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既是以1949年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这个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望。共分“序言”和“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在“序言”中,叙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背景。指出了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在“总纲”一章中,说明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不仅规定了自由和权利,而且还提出国家要逐步扩大对这自由和权利的物质保证。在宪法各部分中,还贯彻着国内各民族间平等友爱互助的精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真正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1975年、1978年、1982年、1993年,中国对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1954年12月30日,为了庆祝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公布和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发行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纪念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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